第十四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将于2004年11月26日-28日在深圳市深圳体育馆举行。为作好本次比赛竞赛工作,现将有关竞赛工作机构人员组成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监察及仲裁委员会
主 任:林洁(总局)
副主任:尹国臣(总局)
成 员:王子文、周志坤、洪素梅(女)顾自立(女)、张世华
二、裁判委员会
裁判长:李建安(江苏)
副裁判长:夏宗基(北京)、陈淑民(北京舞院)、吴琴(女,广东)、马骏(深圳)
裁判员:国际特邀裁判名单略
刘 炼(吉林)、卫小英(女,湖北)、徐秀华(女,北京)、李世国(大连)、
何建农(安徽)、刘 渝(四川)、潘渝蓉(女,四川)、刘莹(女,山西)、
沈 毅(江苏)、黄文娟(女,江苏)、刘静娴(女,天津)、尤 谊(河南)、
张 雁(女,河南)、李 平(云南)、熊瑞民(江西)、刘 方(广东)、
刘君庆(广东)、刘序庆(广西)、唐 兰(女,深圳)、梁振凤(女,吉林)、
肖长江(河北)、段 刚(江西)
三、竞赛委员会
竞赛长:张建新(联合会)
检录长:蔡 禾(女,联合会)
记分长:姚立能(上海)
礼宾长:段 刚(兼、江西)
主持人:张晓东(山西)、任荣生(北京)、张 曦(女,上海)
记分员:徐李斌(上海)、石 莹(女,联合会)
四、新闻宣传委员会
邵晓军(中国体育舞蹈网)
以上人员请携带1或2寸免冠照片、裁判证,于2004年11月23日到深圳市四川饭店报到(地址:深圳市红荔路2001号;电话:0755-83673173 传真:0755-83673497 联系人:汪兴贵)
组委会将负责上述人员往返旅费(火车硬卧或相应标准其他交通工具)、竞赛工作劳务费以及在深圳期间的食宿、交通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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